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卫管理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1   浏览次数:

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卫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9]-15724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工业大学的委托,对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卫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澄清事项1、岗位设置及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数量:投标人配备的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0人,投入设备经招标人确认可减少相应的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30分钟确保完成必要的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及校内运转等各项作业;全天候保证主要道路、区域卫生清洁,有工作人员根据校方要求,及时处理相关服务事项。

2、工作人员年龄:投标人所派服务人员须身心健康,容貌端正,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年龄由企业自主决定,自主负责一切用工后果;所有人员必须专职为本项目服务,不得兼职。

3、工作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派员工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具备从事环卫管理服务的基本素质,工作勤奋,品行良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师生争吵。

4、工作人员着装:投标人所派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应自觉维护招标人优良的公众形象,维护校区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和秩序。

5、工具:投标人应自行购置履行本合同所必备的专业设备及工具;具备专业的环卫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6、工作人员整改:投标人须及时撤换不按双方所订合同执行、不履行岗位职责、拒不配合招标人检查、不听从合理化建议、不按双方认可的整改要求整改的员工。

7、项目经理:投标人派出一名项目经理进驻现场,负责承包项目的业务实施和现场管理,及时有效解决和改进招标人投诉的问题;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更换项目经理须事先征求招标人的意见与建议。

8、假期服务人员:寒暑假、小长假,投标人在确保服务的前提下,可申请适量减少现场服务人员。但投标人必须至少提前3天向招标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附注保证质量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招标人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批意见予以实施。

9、安全责任:投标人必须落实安全服务措施,发生任何意外造成的工伤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有关费用:服务范围内需要处理的各类垃圾(建筑垃圾除外)清运及化粪池、下水道、下水窨的清淤和疏通等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突击任务:遇招标人安排的突击任务,投标人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从工作分配和安排,不得要求招标人支付额外服务费用。如因投标人工作不力等原因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招标人按次扣减投标人月环卫管理服务费,每次扣减1000元。

澄清事项2、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见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卫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澄清事项3、环卫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环境卫生、清洁率达100%;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满意率85%以上。

澄清事项4、相关场地等条件提供

1、住宿:招标人不提供任何住宿,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期间的餐费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办公条件:招标人提供办公室一间,其他办公用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提供扫把、铁锹等低值易耗用品存物间一间、指定作业车辆停放场所、不提供其它用房(如员工的更衣室、会议室等)。

3、水电及其他耗材费用:用于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到2019年7月27日(周六)14:00。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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