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函〔2020〕38号)要求,为保证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按计划实施,现将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为准),均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不予实质性启动采购程序。

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或涉密采购项目,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并经学校审批后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申请方式

20211月15日起,我校招标管理系统的采购意向公开功能将投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采购人可通过采购系统提交采购意向公开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将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招标办公室B217(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申请审批

用于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专业软件等货物以及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均应通过经费管理部门(或经费责任单位)审核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落实专人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见“湖北工业大学采招网”和《湖北工业大学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全面申报采购意向公开,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9750213   邮箱:38958059@qq.com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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