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严格执行预算纪律和经费使用要求,从严控制年度预算项目结转,切实提高年度预算完成率”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本年度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和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货物及服务类计划招标采购项目的项目论证、市场调研、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待学校经费预算下达后,资产处将立即启动2020年货物与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的财政备案和招标采购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作如下说明:
1. 2020年度货物及服务类计划招标采购项目是指:各单位、部门已向学校经费管理部门申报的货物及服务项目;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单位、部门完成2020年工作任务中包含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2.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各部门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和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落实项目论证、市场调研、招标技术文件编制等工作,避免因废标、二次招标等影响招标采购进程的情况发生(特别提醒:进口设备采购论证、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必须在采购计划申报之前完成;技术文件制定应该科学合理,各项参数要求不得具有指向性、排它性)。
3.为保证学校相关服务外包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部门立即对正在执行的服务类合同(协议)进行逐一清查。按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需提前(不少于合同(协议)约定到期时间三个月)向学校提出重新招标申请报告,并按规定完成招标采购相关准备工作;项目符合延标条件、且根据工作需要延标的,需提前(不少于合同(协议)约定到期时间三个月)向学校提出延标申请报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永升 电话: 5975021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