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关于填报2019年采购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标采购效率,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管理,尤其进口产品供货期较长,为避免年底财政资金清零收回,现将学校2019年招标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循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本年度采购的具体品目,原则上是已列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且已编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不含日常行政办公设备及科研经费采购的科研设备)。    

        二、严格招标采购工作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学校财务预算及早谋划本单位(部门)资产采购工作,明确本年度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到人、项目到人,严格实施采购项目的过程化管理。    

        三、严肃招标采购工作纪律。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全校招标采购工作进程安排,并于530日前将单位(部门)本年度采购计划(详见《湖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计划申报表》)报送至资产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217,电话:59750213)。逾期未报者,视同本年度无采购安排,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516    

湖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计划申报表.doc

上一篇: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重新申报采购管理系统管理员名单的通知